周興的“告示”

  
周興是唐朝武則天當朝時的一個掌管刑獄的官吏,他生性貪暴殘酷,常常隨意在法律規定之外另立刑法,因些老百姓給他起了個“牛頭阿婆”的外號,把他比作地獄中的牛頭鬼怪,可見對他的怨恨之情多麼強烈。而周興卻在衙門口寫了這樣的“告示”:
被告之人,問皆稱枉;新決之後,鹹息無言。他的用意是說:凡是被告發的人,在他們被審問的時候沒有一個不說自己是冤枉的;等到把他們的頭砍下來以後,他們一個個都不再喊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