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理

  
一官最貪。一日,拘兩造對鞫(審訊),原告饋以五十金,被 告聞知,加倍賄托。及審時,不問情由,抽簽竟打原告。原告將手 作五數勢曰:“小的是有理的。”官亦以手覆曰:“奴才,你講 有理。”又以手一仰曰:“他比你更有理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