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娘守則
第一、含蓄矜持,謙卑有禮,不得有拍手大笑,健步如飛之行為;
第二、聽到黃色笑話,一律假裝不懂,不得有恍然大悟,連呼“安可”之行為;
第三、婚禮上飲酒,以三小杯為限,不得有豪興大發,與來賓劃酒拳之行為; 第四、忍受新郎與自己之裝扮,不得自認有沐猴而冠,伸手遮臉之行為;
第五、汗流浹背時應若無其事,不得有撩起長裙猛吹電風扇之行為;
第六、來賓致辭祝賀新人多子多孫時,不得有搖頭反對,出聲抗議之行為;
第七、坐於定位,不得有自由行動,查看簽到簿上禮金多寡之行為;
第八、專心應酬,不得有於假發或頭套中暗藏隨身聽之行為;
第九、體貼新郎心勞,不得有於新婚夜強迫對方履行夫妻義務之行為;
第十、婚禮隔日早晨應保持精神保滿,不得有氣若游絲,引人遐想之行為;